一、法令依據:
(一) 建築法及相關建管法令
(二) 太魯閣國公園特別景觀區內建築管理原則
二、應備證件:(參閱太魯閣國公園區內建築執照申請手續須知)
(一) 申請書
(二) 土地權利證明文件
(三) 工程設計圖及說明
(四) 原有合法房屋證明文件
(五) 基地現況照片
三、申請程序:填妥申請書逕送本處收發室掛號辦理。
四、主辦單位:本處環境維護課
五、諮詢服務 (03)8621133 傳真 (03)8621301
六、注意事項:申請因涉及建築法令及工程設計之專業知識,以及山坡地開發、水土保持等需審查事宜,故請委託由建築師辦理或詳洽本處主辦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