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氣溫:23 ℃
  • 降雨:40%

一、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以下簡稱本處)為有效管理網站資料,並建立資料維護機制,以確保上網資料之正確性與時效性,特訂定本規範。

二、本規範所稱之網站資料以建置於本處網際網路伺服主機上之資料為限,至各單位因業務需要自行架設或連結網路伺服器者不在本規範內。

三、本處各單位應依據政府資訊公開法相關規定,主動公開主管之業務資訊。

四、本處機關網站網頁資料維護分工:

(一)本處之網站各單位應指派專人管理,對於網站資料、表格內容及電子圖檔應經常檢視,資料新增或異動時應依照相關作業程序辦理,並隨時保持最新資料,以免提供過期或錯誤資訊。

(二)資料維護單位:由各單位專人負責原始資料之蒐集、更新彙整,及有關資料更新完成後前台顯示之檢視與校對。

(三)本處各單位應將宣導事項、相關活動或新聞稿等資料,依權責簽准後,建置於本處網站「新聞發佈」、「活動看板」或「業務資訊」等相關項目上網,並負責資料之正確性與時效性(上網期限)。

五、資料上∕下網之作業程序:

(一)網站建置:委託廠商依本處需求網站架構建置前、後台各項功能。

(二)資料提供及網頁內容更新:由各單位專人負責蒐集、彙整並檢核資料之正確性後,由後台更新資料(含書面資料及電子檔),並至前台檢核資料呈現之正確性;刪除資料辦理下網作業時亦同。

(三)資料校對:網頁內容由資料提供單位校對。

(四)資料不定期檢查:由各單位專人負責資料不定期檢查,隨時保持最新資料,如資料有須新增或異動,應立即依照本規範作業程序辦理,以免提供過期或錯誤資訊。

(五)本規範中各單位提供之電子檔,若為文字或表格資料應以開放格式檔案為優先,如PDF及ODF等,其他視網頁展現需求協同本處企劃經理課訂定。

六、網站維護系統管理

(一)基於系統管理及安全考量,本處單位各分配帳號及密碼,依職級設定權限。

(二)為確保資料安全,請各單位更換密碼,其控管由各單位自行處理。

七、有關本處各單位所提供網際網路服務與資料維護之考核,由本處企劃經理課召集資訊小組於年度終辦理考評,依其績效簽請處長獎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