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作業流程:
申請人送件→本處總收文收件掛號→審查→會勘(視實際需要)→核定→
發文→取件
二、承辦單位:本處企劃經理課
三、聯絡電話: (03)8621177 傳真(03)8621481
四、申請方式:
通訊申請(本處地址:97253花蓮縣秀林鄉富世村富世291號、收件人:
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收)或網路線上申請。
五、所需費用:免費。
六、應附證件:
(一)申請書
(二)最近一個月內土地登記簿謄本(電子謄本或紙張謄本)正本。
(三)最近一個月內地籍圖謄本(電子謄本或紙張謄本)正本。
土地分區使用證明申請表單(空白表):word檔。
土地分區使用證明申請表單(填寫範例):jpg檔。
七、為落實謄本減量及E化政府服務,申請作業上除書面受理申請外,配合使用
跨機關電子閘門認證系統,就申請人檢附之電子謄本書件進行認證,受理線
上申請。
八、作業時程:3日
九、法令依據:
國家公園法第12條
單一窗口線上服務,請參考「為民服務/單一窗口/土地分區使用證明」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