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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氣溫:24 ℃
  • 降雨:60%
  • 進入太魯閣國家公園應注意事項?

    一、應注意事項:
    (一)出發前應先查詢天候、路況、食宿地點。
    (二)遵守園區內牌示禁止事項(如不準游泳、露營、營火……等)與警告事項(如注意落石、小心懸崖、小心毒蛇、小心野生動物…..等)。
    (三)隨時詢問區內各項情況,並遵守工作人員告示。

    二、諮詢服務:(03)8621048 傳真(03)8621523

  • 如何申請進入太魯閣國家公園生態保護區?

    一、法令依據:
    (一)國家公園法第八條第八款、第九條規定
    (二)太魯閣國家公園保護利用管制規則
    (三)太魯閣國家公園生態保護區進入申請須知規定

    二、本處生態保護區區域範圍:
    包括清水山、南湖中央尖山群、奇萊太魯閣山群、砂山-二子山區、富田山-立霧主山區、茶岩山-閂山稜脊以東等六處,其範圍以國家公園計畫圖為準。

    三、臺灣國家公園入園入山上申請服務網

    四、主辦單位:本處遊憩服務課

    五、諮詢服務:電話(03)8621100轉604、605,傳真:(03)8621523。

    六、注意事項:
    (一)進入生態保護區應攜帶身分證及許可證件,並應隨時接受國家公園警察隊與本處人員之查詢及檢查。
    (二)本園生態保護區均在山地經常管制區範圍內,欲進入生態保護區者,應同時辦妥入山及入園證。
    (三)本處可同時受理入山及入園證申請,即單一窗口。請洽本處遊憩服務課或逕上網查詢。

  • 請問太魯閣國家公園在那裏?

    一、成立日期與目的:
      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於中華民國75年11月28日成立,隸屬內政部營建署,以維護國家公園之自然生態,並達成保育、育樂、研究目標為宗旨。

    二、園區位置與面積:
      太魯閣國家公園位於花蓮縣、臺中市及南投縣交界處,園區範圍以立霧溪峽谷、中部橫貫公路沿線及其外圍山區為主,包括合歡群峰、奇萊連峰、南湖中央尖山連峰、清水斷崖、立霧溪流域及三棧溪流域等,全部面積共計九萬二千公頃。

    三、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位置:
    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位於台灣東部花蓮太魯閣,從花蓮市區到太管處約26公里,開車約30分鐘,搭客運約需40分~1小時。如開車從花蓮市區請行經省道台九線,到亞洲水泥前再接省道台八線到太管處。最近的火車站為新城火車站,從新城火車站到太魯閣約5公里,搭公車約7-8分鐘,可以搭乘花蓮客運營運的台灣好行或太魯閣客運營運的302電動公車,搭公車可刷悠遊卡、一卡通或i-Cash均有提供折扣優惠,或者逕洽公車公司詢問購買一日券事宜,花蓮客運03-8323485,太魯閣客運0800-827-656。

  • 「太魯閣國家公園處徽」所代表的意義為何?

    太魯閣LOGO標誌意涵:高山、森林、峽谷。

    三棵樹代表「森林」,左右V型色塊代表「峽谷」,峽谷中間有雪覆蓋的山代表「高山」。

  • 遊客意見如何反應?

    利用遊客意見箱:
    一、園區內設置八處遊客意見箱,包括遊客中心、行政中心、布洛灣及綠水展示館、天祥管理站、新白楊、碧綠神木及大清水服務站等八處。
    二、透過網際網路系統及遊客電子郵件信箱。
    三、利用行政革新信箱:花蓮郵政234號信箱。
    四、諮 詢 服 務:(03)8621100轉360、361
    傳真(03)8621263

  • 如何獲得緊急醫療服務?

    請洽詢以下單位:
    佛教慈濟醫院(03)8561825
    陸軍805醫院(03)5831436
    署立花蓮醫院(03)8358141
    新城消防隊(03)8611014
    警察局新城分局(03)8611204
    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03)8621100-6
    布洛灣管理站(03)8612528
    天祥管理站(03)8691162
    保七總隊第九大隊(03)8621405
    保七總隊第九大隊文山小隊(03)8691202

  • 如何申請解說員帶隊、導覽及觀賞多媒體影片?

    戶外解說申請說明:
    戶外解說時間:
    1.上午時段為08:30~12:00。
    2.下午時段為13:00~16:30。
    3.一日時段為08:30~16:30
    申請條件:
    政府機關、學術或教育團體、非營利性質之機關或團體,需自備交通工具,人數以15人至80人為原則
    ※ 不接受旅行社或遊覽公司等旅遊營利單位申請或代為申請
    ※ 以學術團體及教育團體為優先考量。

    申請辦法:
    1.受理政府機關、教育或學術團體公文或傳真(03-8621263)申請及非營利性質之機關或團體電話或網路申請。
    2.須於活動日14天前至2個月內提出,本處將視解說人力狀況派員;農曆春節、端午節、中秋節及太魯閣峽谷音樂節、馬拉松或其他大型活動辦理時,暫停受理本項申請。
    ※ 此項服務免費
    傳真申請 03-8621263
    電話預約 03-8621100 轉803至806
    網路線上申辦,請參考「為民服務/單一窗口/解說預約」內容
    注意事項:
    1.網路預約請務必詳填申請日期、時段、人數、行程、語言需求、交通工具、聯絡人姓名及電話,資料不全者,本處得不接受預約。
    2.預約隊伍需自備交通工具,並須負責解說員自太魯閣遊客中心出發及回程之交通接駁,解說員服務時間為每日 08:30~16:30為原則。
    3.為顧及其他遊客權益,如無故逾申請服務時間15分鐘以上,視同棄權;如需變更或取消申請,請於3日前來電告知,若無通知,本處1年內將不再受理該單位或團體之申請。
    4.預約確定後本處會回覆,請準時蒞臨。
    5.如遇颱風警報、公路管制或坍塌及其他突發性之重大事件,本處有權取消已受理之申請。

    簡報預約說明:
    放映時間:
    上午預約場次為 09:00、10:00、11:00三場
    下午預約場次為 13:00、14:00、15:00、16:00四場
    ※ 以上每場次人數以15人至100人為原則
    申請辦法:
    以電話或網路於預約日期1天前至2個月內向本處提出申請,惟假日及國定假日、每月第2週週一休館日、農曆春節、太魯閣峽谷音樂節、馬拉松或其他大型活動辦理時,暫停受理本項申請。
    ※ 此項服務免費
    注意事項:
    (1) 多媒體簡報含華語、英語、日語三種語版,假日及國定假日請觀賞固定場次,恕不受理申請。
    (2) 中午12:00~13:00休息。
    (3) 請於預約時間前10分鐘抵達,以免影響下一場次簡報,如有變更或取消申請,請於3日前來電告知,若無通知,本處1年內將不再受理該單位或團體之申請。
    (4) 預約確定後本處會回覆,請準時蒞臨。
    (5) 旅遊諮詢服務:03-8621100轉360、361或811
    (6) 電話預約:03-8621100 轉801至806
    (7)網路線上申辦,請參考「為民服務/單一窗口/解說預約」內容

  • 請問進入太魯閣國家公園登山應注意事項?

    一、登山應注意事項:
    (一)不跟無經驗或缺乏責任感的領隊登高山。
    (二)不參加新進山友超過三分之一的隊伍遠征。
    (三)行程計畫仔細完整,事先資料完整,行程無煩惱。
    (四) 行前體能鍛練、技能培養,多閱讀增進地圖研判、求生常識、醫療方面常識。
    (五) 裝備完整,糧食準備要充裕,並顧及醣類、脂肪類、蛋白質類營養。
    (六) 活動前和入山後,應隨時收聽氣象消息,並觀察天氣變化情形。
    (七) 行進間調整呼吸不貪快。
    (八) 從入山至離開山區,應隨時將行蹤通知連絡人或家人。
    (九) 入山前請先知會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保七總隊第九大隊或當地該管警察單位(派出所)。

    二、諮詢服務:(03)8621048 傳真(03)8621523

  • 合歡山區的路況查詢電話?

    台14甲線部分:埔里工務段049-2982066
    大禹嶺—梨山:04-25951224
    大禹嶺—太魯閣:03-8691311
    梨山—思源啞口路段:04-25951171
    思源啞口—羅東路段:039-809601

  • 如何申請國家公園區內農業用地證明書?

    一、作業流程:
    申請人送件→本處總收文收件掛號→審查→會勘(視實際需要)→核定→
    發文→取件
    二、承辦單位:本處企劃經理課
    三、聯絡電話: (03)8621177 傳真(03)8621481
    四、申請方式:
    通訊申請(本處地址:97253花蓮縣秀林鄉富世村富世291號、收件人:
    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收)或網路線上申請。
    五、所需費用:免費。
    六、應附證件:
    (一)申請書
    (二)最近一個月內土地登記簿謄本(電子謄本或紙張謄本)正本。
    (三)最近一個月內地籍圖謄本正本(電子謄本或紙張謄本)正本。
    農業用地使用證明申請表單(空白表):word檔。
    農業用地使用證明申請表單(填寫範例):jpg檔。
    七、為落實謄本減量及E化政府服務,申請作業上除書面受理申請外,配合使用
    跨機關電子閘門認證系統,就申請人檢附之電子謄本書件進行認證,受理線
    上申請。
    八、作業時程:7日,有辦理會勘者20日。
    九、法令依據:
    國家公園區內農業用地認定作業要點。
    單一窗口線上服務,請參考「為民服務/單一窗口/農業用地使用證明」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