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雜項執照申請,應備具下列資料
一、 申請書
二、 工程圖樣及說明書
(一) 基地位置圖、現況圖、地籍套繪圖、配置圖、基地面積計算式、建築面積計算。
(二) 建築物之平面圖、立面圖。
(三) 建築物各剖分剖面圖尺寸構造及材料。
(四) 主管建築機關規定之必要建築物設備圖說及設備圖計算書。
(五) 主管建築機關規定之必要結構計算書。
(六) 施工說明書。
(七) 建築線指示(定)。請備妥下列資料,逕向本處申請:
1. 申請書
2. 建築線指示圖
3. 地籍圖謄本或林班地租約書、圖影印本。
三、 土地及房屋權利證明文件
四、 申請程序:填妥申請書逕送本處收發室掛號辦理。
五、 主辦單位:本處環境維護課、企劃經理課
六、 諮詢服務 (03)8621133、8621177
傳真(03)8621301、8621481
七、 注意事項:申請因涉及建築法令及工程設計之專業知識,以及山坡地開發、水土保持等需審查事宜,故請委託由建築師辦理或詳洽本處主辦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