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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請問民國112年太魯閣春節遊園專車的確切發車時間?有無其他注意事項?

    112年春節遊園專車實施期間,去程發車時間:每日7時至下午2時30分(依各據點時間為準,並注意末班車時間),坐滿即開,需請遊客於賞景時留意班車資訊。太魯閣國家公園將印製1萬份免費遊園專車雙語摺頁供民眾索取,並於各站點設置遊園專車服務資訊。 

  • 搭乘春節遊園專車是否需要收費?行駛路線及往返停靠地點為何?

    太魯閣國家公園為紓解連續假期進入中橫的車潮,鼓勵民眾搭乘春節遊園專車做峽谷據點的賞景遊玩,本項服務為完全免費。有關112年春節遊園專車行駛路線及停靠地點(依據點實際開放而調整)如下:
    1.藍線(遊客中心-天祥全程線,不上布洛灣):遊客中心→砂卡礑→燕子口步道東口→靳珩橋→九曲洞→綠水→天祥→綠水→九曲洞→遊客中心。約每30分鐘1班車,太魯閣遊客中心末班車是13時,天祥末班車則是14時30分。
    2.紅線(遊客中心-布洛灣線區間線):遊客中心→砂卡礑→布洛灣→長春祠→遊客中心。約每10分鐘1班,太魯閣遊客中心末班車是12時30分,布洛灣末班車則是14時30分。
    3.綠線(布洛灣-天祥區間線):布洛灣→燕子口步道東口(下車)→靳珩橋(上車)→九曲洞→綠水→天祥→綠水→九曲洞→布洛灣。約每10分鐘1班,布洛灣和天祥末班車都是13時。

  • 「春節遊園專車管制期間」是否所有車輛均無法通行?

    春節管制期間除遊園專車、客運定期班車及已申請通行證之甲、乙類大客車(遊覽車)外,其餘車輛原則以每2小時放行10分鐘方式管制車流。
    1為考量旅遊業者與園區居民需求,甲、乙類大客車(遊覽車)及營業小客車行駛管制路段採總量管制,各限行駛40輛,行駛前應至新城(太魯閣)火車站前換證處向太管處申請通行證,換證時間為每日上午7時至下午17時,在管制點驗證後憑證通行。
    2.內側車道提供園區內居民(含管制放行點以西富世村居民)、管制區內工作人員、公路養護單位及緊急搶修車輛通行當地居民、管制區內工作人員、公路養護單位及緊急搶修車輛如於管制期間內需通行,需攜帶身分證明文件,經管制點人員驗證後放行。
    3.其餘車輛原則以每2小時放行10分鐘方式管制車流。

  • 請問今年春節太魯閣是否會提供遊園專車服務?又春節遊園專車的實施日期及管制執行的內容為何?

    今年春節太魯閣國家公園提供遊園專車服務,日期自112年1月23日至25日(大年初二~初四),臺8線185.4公里(富世村路段)及167.1公里(天祥路段)二處將設置管制點,交通管制時間為上午7時至下午3時,原則以每2小時放行10分鐘方式管制車流,在富世村公路局太魯閣公務段舊址管制點於外側車道停等放行,內側車道提供園區內居民(含管制放行點以西富世村居民)、管制區內工作人員、公路養護單位及緊急搶修車輛通行,亦將視當日合歡山地區雪季管制情形與中橫公路與各遊憩據點停車場狀況機動調整開放通行時間。

  • 民國112年農曆春節期間交通管制?

    111年10月花蓮縣道路交通安全聯席會報決議,112年1月23日至1月25日(農曆大年初二至初四共3日) ,中橫公路太魯閣至天祥路段將實施交通管制,詳情可電洽花蓮縣警察局交通隊:03-8221019,警政署保七總隊第九大隊太魯閣警察隊03-8621045或本處03-8621100詢問。詳細資訊請參閱本處網站新聞資訊:112年春節連續假期臺8線─中橫公路交通疏導管制公告。

  • 寵物可以帶進太魯閣國家公園嗎?

    太魯閣國家公園園區劃分為生態保護區、史蹟保存區、特別景觀區、一般管制區及遊憩區 (請參考本處網頁/遊憩資訊/地圖資料/管制區域圖);為考量人畜共通疾病傳染暨保護園區野生動物,依「太魯閣國家公園區域內禁止事項」第十三點規定,禁止攜帶寵物進入生態保護區、史蹟保存區及特別景觀區(公路沿線除外)。
    另進入本園區一般管制區及遊憩區,攜帶寵物如無配戴練(繩)等約束者及未接種狂犬病、犬瘟熱等疫苗者,請勿進入;惟導盲犬(幼犬及合格導盲犬)於訓練或引領視覺功能障礙者除外。遊客中心、展示館及辦公廳舍,攜帶寵物如未用寵物袋(箱)或手抱者(不得落地)及未接種狂犬病、犬瘟熱等疫苗者,請勿進入;簡報室一律不可以帶寵物進入(含寵物箱及手抱者);惟導盲犬(幼犬及合格導盲犬)於訓練或引領視覺功能障礙者除外。
    園區內步道多屬特別景觀區,因此禁止攜帶寵物入內。中橫沿線九曲洞及燕子口步道原屬舊中橫公路,野生動物出沒機率較低,可攜帶寵物進入,但因緊鄰車道、深谷,因此須以牽繩、寵物箱或推車進行防護,確保您寵物的安全。 一般管制區、遊憩區(如大禹嶺、關原、天祥、布洛灣及太魯閣臺地等遊憩據點)雖不在限制範圍內,但仍建議以牽繩繫引,避免寵物及野生動物相互侵擾。
    在園區野外可能存在各種寄生蟲(如跳蚤、恙蟲等)、病菌(如狂犬病病毒、犬瘟熱病毒等),這些多為人畜共通或動物間傳染病,會透過接觸受感染的動物或受汙染的水、土壤等環境而傳染;不把寵物帶入園區可以防止野生動物、寵物、流浪動物與人類在社區及野地之間寄生蟲、傳染病交互傳播之風險,保護野生動物、人類及寵物的健康安全。
     

  • 九曲洞的景觀特色

    太魯閣國家公園九曲洞步道自102年因落石封閉辦理安全設施工程,陸續完成西洞口景觀明隧道(56公尺長)、水景步道(100公尺)、3座步道明隧道(25公尺)及公廁等服務設施,於108年6月24日上午9時起試行開放參觀。
    九曲洞步道原是中橫公路舊道,民國85年九曲洞隧道通車後,公路舊道改為步道。步道中保留早年中橫公路的隧道,露出原石的隧道與山壁,可以看出當時修建公路原始的工法與痕跡。本次防護工程完成後,於途中新建一段更靠近溪谷的水景步道,帶領遊人從較低的位置更親近峽谷,聆聽立霧溪急流震耳的水聲,感受立霧溪強大的侵蝕力。另外還有頗受歡迎的鯉躍龍門、九曲蟠龍景點。

  • 九曲洞交通指南

    因受限峽谷地形及公路穿越動線限制,九曲洞僅能設置公車停靠站與車輛臨時停靠,無劃設小客車停車位,所以想要遊賞九曲洞,請先留意交通資訊,以下為交通建議:
    一、最順暢通行的旅遊方式:搭乘公車與機車暢遊太魯閣
    (一) 公車資訊:每日於8:00至18:00有46班次停靠九曲洞往返(往天祥23班次;往太魯閣23班次),時刻表請考1、台灣好行(路線1133)—太魯閣線;2、太魯閣客運(路線302)官方網站。
    (二) 機車旅遊:九曲洞明隧道留設有機車停車格
    二、團客遊覽車旅遊:請於九曲洞明隧道臨時停靠上下車,車輛請停靠於綠水(170.7k)合流(171.4k)停車場等候。
    三、最艱辛的旅遊方式:自行駕駛小客車
    請行駛至最近的停車場合流(170.7k)、綠水(171.4k)停車後,搭乘公車前往九曲洞遊賞。

    亦可使用實用運輸
    客運E化網站或下載公路總局 iBus_公路客運APP查詢公車目前行駛位置。

  • 請問如何申請進入太魯閣國家公園進行學術研究或標本採集?

    一、法令依據: 國家公園管理處核發研究證及標本採集證作業要點
    二、申請條件:
    (一)國內人民團體申請者,申請人員名冊中應至少有一位具相關專業領域之博士學歷人員,或由國內相關研究單位助理教授職級以上之研究人員具函或提供合作研究證明始得申請。承接公部門委託計畫者不在此限。
    (二)個人申請者,應有國內相關研究單位助理教授職級以上之研究人員具函或提供合作研究證明,始得申請。但屬全國各級學校教師者,因教學研究需要,事先經管理處同意者,不在此限。
    (三)國外公、私立團體或個人申請者,應由國內之研究單位合作者提出申請,並應具函或檢附合作研究證明。
    三、應備證件:
    (一)研究計畫
    (二)申請標本採集者,須檢附標本採集計畫
    (三)申請人員名冊及半身彩色圖像檔、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外籍人士為居留證或護照資料頁)圖檔
    四、申請程序:請至臺灣國家公園學術研究暨採集證申請平臺進行線上申請
    五、注意事項:
    (1)採集之動植物為依野生動物保育法所指定公告之保育類野生動物,或依文化資產保存法所指定公告之珍貴稀有植物者,申請者應先取得各該主管機關之同意始得進行採集。
    (2)採集標本如須進入生態保護區,應依國家公園法第十八條及本要點第三條規定,由本處層轉內政部核可後始得進行採集。
    五、 主辦單位:本處保育研究課,聯絡電話(03)8621050 傳真(03)8621435

  • 請問免費登頂證明書製作還可以受理嗎?注意事項?

    太魯閣國家公園免費申請登頂證明之試辦活動已於105年4月30日截止,自105年5月份起已採收費制,每份新臺幣280元整。
    一、收件:應附證件:
    (一)申請民眾一律以電子郵件傳送登頂證明書照片(電子檔,以申請者姓名為檔名),登頂照片畫數建議120dpi~300dpi(提供正面清晰照),本處電子郵件信箱,請參考「為民服務/表單下載/檔案申請/登頂證明」內容。洽詢電話03-8621100#605
    (二)申請資料含中英文姓名、地址(收件人)、聯絡電話、國籍、申請日期、登頂日期。
    二、審查:本處收到郵件後即進行審查作業,內容確認無誤後通知匯款。
    三、匯款:
    (一)匯款方式:
    1.請至各大銀行或郵局臨櫃辦理匯款。
    2.請於上班時間親至本處行政室繳款。
    (二)匯款銀行:
    1.中央銀行國庫局(代號:0000022)
    2.帳號:24081102121042
    3.戶名: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
    (三)匯款人:請加註《申請登頂證明書》。
    五、所需費用:新臺幣280元整。(匯款手續費由申請人自付)
    六、確認匯款:匯款後請將匯款憑證以電子檔寄至本處電子郵件信箱:taroko200@taroko.gov.tw,或傳真至本處(03)8621523,並請註明匯款人姓名及《申請登頂證明書》。
    七、證書製作:
    (一)本處自收到匯款當日起,7個工作日製作完成並郵寄。
    (二)如因申請者資料填寫錯誤須更正,請將原證書(不含證書框)寄回本處更正,並須自付證書寄送來回郵資。
    (三)如因本處製作錯誤,將免費重新製作及寄送。
    八、備註:本處製作證書完成後即不得申請辦理退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