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氣溫:21 ℃
  • 降雨:10%
  • 太魯閣族何時核准為台灣的原住民一族?

    民國93年1月19日經由政府核准太魯閣族為台灣的第12族原住民族群。

  • 太魯閣國家公園何時成立?

    太魯閣國家公園成立於民國75年11月28日。

  • 文山步道開放情形及文山溫泉注意事項?

    一、文山步道於民國94年4月初發生落石崩坍,造成一死七傷的慘劇後即予封閉,在觀光業界不斷陳情要求重新開放下,近三年來本處委託學者專家展開地質及落石的研究調查,並重新規劃步道開放設計,溫泉露頭區域,災害落石發生地點列為警戒區,加設護欄及告示牌禁止遊客進入;步道部分邊坡受惡劣氣候及地震影響偶有岩體下滑現象,以刷坡清理浮石整治,易因自然災害損壞之設施,採單元式設計,以利維護。
    二、文山步道相關工程已完工並於民國100年9月1日重新開放。目前開放步道入口至溫泉橋北側之路段。
    三、至於文山溫泉部分,依溫泉法規定第6條規定:「溫泉露頭及其一定範圍內,不得為開發行為。」,國家公園未取得溫泉之水權或礦業權或取供事業,不得主張溫泉之使用,且該溫泉位址,仍有洪氾之虞,為遊客安全考量,本處僅就文山步道進行整修,恢復國家公園成立前野溪溫泉之利用模式,因無法完全禁止遊客使用溫泉公共資源,有鑑於該區曾發生落石不幸事故,本處實不宜讓遊客涉險進行泡湯活動,已設置明顯告示牌提醒遊客注意安全。
    四、如遇地震或颱風天災,最新步道資訊請參閱本網站步道開放情形。

  • 如何進入太魯閣國家公園?

    一、 可搭乘:飛機、火車(北迴線)、到花蓮後,轉搭花蓮客運,或租車進入園區。

    二、 可自行開車:經由省道台八線(中橫公路)、省道台九線(蘇花公路)、從台北上國道3號接國道5號經宜蘭到蘇澳接省道台九線(蘇花公路)、省道台十四甲線及省道台七丙線,進入園區。

    三、 參考進入園區路線:
    (一) 省道台八線:太魯閣→九曲洞→天祥→大禹嶺→(轉台十四甲)小風口→合歡山→武嶺→埔里→草屯→台中。
    (二) 省道台九線:台北→宜蘭→羅東→蘇澳→進入園區(蘇花沿線各遊憩據點)→遊客中心→接省道台八線進入(中橫沿線各遊憩據點)。
    (三)從國道3號接國道5號到蘇澳接省道台九線(蘇花公路)到太魯閣:台北南港或木柵(國道3號)→宜蘭(國道5號)→羅東→蘇澳(省道台九線)→進入園區(蘇花沿線各遊憩據點)→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遊客中心→接省道台八線進入(中橫沿線各遊憩據點)
    (四) 國道3號接國道6號接省道台十四甲線接省道台八線:台中→草屯→埔里→霧社→翠峰→武嶺→合歡山→大禹嶺→中橫沿線各據點。
    (五) 省道台七線:宜蘭→員山→牛鬥→棲蘭→思源埡口→梨山→大禹嶺→中橫沿線各據點。
    (六) 省道台七丙線:羅東→三星→天送埤→牛鬥→思源埡口→梨山→大禹嶺→中橫沿線各據點。

    四、 查詢各路段狀況:
    中橫公路(台8線)
    [太魯閣-大禹嶺]路段:(03)8610775/太魯閣工務段
    [大禹嶺-梨山]路段:(04)25951224/ 谷關工務段
    [大禹嶺-梨山]路段:(04)25989219/25989209/梨山工務段

    宜蘭支線-台7甲
    [大禹嶺-宜蘭]路段:(03)9809601/ 獨立山工務段

    霧社支線
    [大禹嶺-合歡山]路段:(03)8610775/ 太魯閣工務段
    [霧社-合歡山]路段:(049)2982066/ 埔里工務段

    力行產業道路
    [霧社-佳陽]路段:049-2802534/ 南投縣仁愛鄉公所

    蘇花公路
    [和仁-花蓮]路段:(03)8230570/ 花蓮工務段
    [和仁-羅東]路段:(039)982161-2/ 南澳工務段

    警廣路況中心:
    02-23887905,0800-000123,0800-038000

    合歡山是否管制及狀況:
    大禹嶺~翠峰 049-2802603(南投翠峰派出所)
    花蓮縣警察局合歡派出所: (04)25991114

  • 進入太魯閣地區如何借、還安全帽 ?

    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安全帽免費借用管理須知(99年2月26日修訂)

    一、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以下簡稱本處)考量園區常有落石之風險,為加強維護遊客於步道上之安全,建議遊客自行攜帶安全帽,減輕小落石之傷害;對未自備安全帽者,特提供免費借用服務,爰為管理提供遊客使用安全帽之需要,特訂定本須知。
    二、本處於遊客中心、布洛灣管理站、天祥管理站及合歡山管理站及溪畔服務站(前布洛灣收費站)提供安全帽免費借用及歸還服務,遊客可於上述4地點填寫借用申請單(如附件)後,即可借用及歸還安全帽,各服務據點借還時間如下:
    (一)太魯閣台地(遊客中心):借用:08:30~ 15︰00。歸還:08:30~ 17︰00。
    (二)溪畔服務站:借用:08:45~ 15︰00。歸還:08:45~ 16︰20。
    (三)布洛灣管理站:借用:08:45~ 15︰00。歸還:08:45~ 16︰20。
    (四)天祥管理站:借用:09:00~ 14︰00。歸還時間:09:00~ 15︰30。
    (五)合歡山管理站:歸還時間:08:30~ 16︰30。
    三、前項之借用及歸還不限同一處,借用者可視旅程安排,自行決定於合適地點借用及歸還安全帽。
    四、本處所提供之安全帽以一人借用一頂為限,團體可由一人代表辦理借用手續;借用時間以1天為限,請務必於各服務據點開放時間內歸還(詳如借用單所列時間),若因其他因素,無法在上述時間歸還,請於17:00-19:00歸還至本處值班室(花蓮縣秀林鄉富世村291號)。
    五、遊客於拿到安全帽時請確認下列事項:
     1、安全帽尺寸是否合適;
     2、安全帽體是否完整無損壞;
     3、安全帽外觀是否清潔。
     上述檢查發現有問題時,借用人可立即向工作人員要求更換安全帽。
    六、本處所提供之安全帽限於園區內使用,請勿攜出園區範圍外。
    七、本處開放借用之時間限於各服務據點開放時間,其餘時間請自備安全帽進入各步道,以免發生危險。
    八、借用人若有遺失安全帽,應按原價賠償。
    九、本須知奉核後公布實施,修改時亦同。

  • 進入太魯閣國家公園應注意事項?

    一、應注意事項:
    (一)出發前應先查詢天候、路況、食宿地點。
    (二)遵守園區內牌示禁止事項(如不準游泳、露營、營火……等)與警告事項(如注意落石、小心懸崖、小心毒蛇、小心野生動物…..等)。
    (三)隨時詢問區內各項情況,並遵守工作人員告示。

    二、諮詢服務:(03)8621048 傳真(03)8621523

  • 如何申請進入太魯閣國家公園生態保護區?

    一、法令依據:
    (一)國家公園法第八條第八款、第九條規定
    (二)太魯閣國家公園保護利用管制規則
    (三)太魯閣國家公園生態保護區進入申請須知規定

    二、本處生態保護區區域範圍:
    包括清水山、南湖中央尖山群、奇萊太魯閣山群、砂山-二子山區、富田山-立霧主山區、茶岩山-閂山稜脊以東等六處,其範圍以國家公園計畫圖為準。

    三、臺灣國家公園入園入山上申請服務網

    四、主辦單位:本處遊憩服務課

    五、諮詢服務:電話(03)8621100轉604、605,傳真:(03)8621523。

    六、注意事項:
    (一)進入生態保護區應攜帶身分證及許可證件,並應隨時接受國家公園警察隊與本處人員之查詢及檢查。
    (二)本園生態保護區均在山地經常管制區範圍內,欲進入生態保護區者,應同時辦妥入山及入園證。
    (三)本處可同時受理入山及入園證申請,即單一窗口。請洽本處遊憩服務課或逕上網查詢。

  • 請問太魯閣國家公園在那裏?

    一、成立日期與目的:
      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於中華民國75年11月28日成立,隸屬內政部營建署,以維護國家公園之自然生態,並達成保育、育樂、研究目標為宗旨。

    二、園區位置與面積:
      太魯閣國家公園位於花蓮縣、臺中市及南投縣交界處,園區範圍以立霧溪峽谷、中部橫貫公路沿線及其外圍山區為主,包括合歡群峰、奇萊連峰、南湖中央尖山連峰、清水斷崖、立霧溪流域及三棧溪流域等,全部面積共計九萬二千公頃。

    三、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位置:
    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位於台灣東部花蓮太魯閣,從花蓮市區到太管處約26公里,開車約30分鐘,搭客運約需40分~1小時。如開車從花蓮市區請行經省道台九線,到亞洲水泥前再接省道台八線到太管處。最近的火車站為新城火車站,從新城火車站到太魯閣約5公里,搭公車約7-8分鐘,可以搭乘花蓮客運營運的台灣好行或太魯閣客運營運的302電動公車,搭公車可刷悠遊卡、一卡通或i-Cash均有提供折扣優惠,或者逕洽公車公司詢問購買一日券事宜,花蓮客運03-8323485,太魯閣客運0800-827-656。

  • 「太魯閣國家公園處徽」所代表的意義為何?

    太魯閣LOGO標誌意涵:高山、森林、峽谷。

    三棵樹代表「森林」,左右V型色塊代表「峽谷」,峽谷中間有雪覆蓋的山代表「高山」。

  • 遊客意見如何反應?

    利用遊客意見箱:
    一、園區內設置八處遊客意見箱,包括遊客中心、行政中心、布洛灣及綠水展示館、天祥管理站、新白楊、碧綠神木及大清水服務站等八處。
    二、透過網際網路系統及遊客電子郵件信箱。
    三、利用行政革新信箱:花蓮郵政234號信箱。
    四、諮 詢 服 務:(03)8621100轉360、361
    傳真(03)8621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