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10月30日
發文字號:府警交字第1090214186B號
主旨:公告本轄臺8線太魯閣大橋南端至天祥、臺9線大魯閣大橋南下車道全段及舊臺9線太魯閣大橋北端至錦文橋區段交通管制事宜。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條。
公告事項:
一、交通管制時間:109年11月7日(星期六)上午5時至下午2時。
二、交通管制路段:
(一)臺8線太魯閣大橋南端至天祥段。
(二)臺9線太魯閣大橋南下車道。
(三)舊臺9線太魯閣大橋北端至錦文橋。
三、交通管制區域除工作人員車輛及因執行任務車輛(如消防車、警備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遇有天然災害及交通治安事件或警察機關另有規定者,兔受管制規定限制外,其餘車輛一律禁止進入。
四、車輛駕駛不遵守交通管制規定,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0條2項2款舉發。
五、車輛駕駛人對交通管制措施如有疑義,請以電話03-8221019向花蓮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