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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處「太魯閣國家公園登頂證明書申請程序說明」

  • 更新日期:105-05-04
  • 瀏覽數:5938
太魯閣國家公園登頂證明書申請程序說明

一、作業流程:收件-審查-通知匯款-確認匯款-證書製作-〈寄送〉
二、收件:應附證件:
(一)申請民眾一律以電子郵件傳送登頂證明書照片(電子檔,以申請者姓名為檔名),登頂照片畫數建議120dpi~300dpi(提供正面清晰照),本處電子郵件信箱:taroko200@taroko.gov.tw。
(二)申請資料含中英文姓名、地址(收件人)、聯絡電話、國籍、申請日期、登頂日期。
三、審查:本處收到郵件後即進行審查作業,內容確認無誤後通知匯款。
四、匯款:
(一)匯款方式:
1.請至各大銀行或郵局臨櫃辦理匯款。
2.請於上班時間親至本處行政室繳款。
(二)匯款銀行:
1.中央銀行國庫局(代號:0000022)
2.帳號:24081102121042
3.戶名: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
(三)匯款人:請加註《申請登頂證明書》。
五、所需費用:新臺幣280元整。(匯款手續費由申請人自付)
六、確認匯款:匯款後請將匯款憑證以電子檔寄至本處電子郵件信箱:taroko200@taroko.gov.tw,或傳真至本處(03)8621435,並請註明匯款人姓名及《申請登頂證明書》。
七、證書製作:
(一)本處自收到匯款當日起,7個工作日製作完成並郵寄。
(二)如因申請者資料填寫錯誤須更正,請將原證書(不含證書框)寄回本處更正,並須自付證書寄送來回郵資。
(三)如因本處製作錯誤,將免費重新製作及寄送。
八、備註:本處製作證書完成後即不得申請辦理退費。
九、本申請程序說明於公告日起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