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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令宣導】行人優先交通安全行動綱領

  • 更新日期:112-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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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行政院新聞傳播處

一、前言

「道安」攸關每位國人行的安全,為給行人安全的用路環境,政府自106年起推動前瞻基礎建設等計畫,至111年止,共完成357公里人行道的建置、改善1,331處路口、排除1,571處障礙物、騎樓整平295公里。惟據交通部統計,112年1-3月行人交通事故死亡人數超過百人,為貫徹改善行人交通政策的決心,行政院同年5月25日通過「行人優先交通安全行動綱領」報告,從工程、教育、監理及執法4大面向,推動19項行動方案,結合跨部會與地方政府力量,完善行人通行環境、建立國人正確用路觀念,同時加強取締路口不停讓行人之行為,把行人優先的人本交通觀念,養成為道路駕駛者的習慣。

二、推動重點

(一)工程面向—完善安全的行人通行環境 

■ 改善路口行人安全設施:如行人專用時相(或早開)、行穿線退縮、庇護島。
■ 改善人行道:如人行道障礙物排除、推動標線型人行道、騎樓整平等。
■ 改善校園周邊暨行車安全道路:整體人行及無障礙環境建置改善,如推動降速至時速30公里、校園周邊及易肇事路口改善。
■ 行人及高齡友善示範區:推動巷弄降速至時速30公里、設置安全設施(如減速設施等)。
■ 減少路側障礙物:移除改善路側桿柱(含電線桿、路燈等)。
■ 提升非號誌化路口安全:增設停讓標誌(線),供駕駛於路口停車確認橫向無來車或行人再開車之行車秩序建立。
■ 建構完善人行道設計法規:包括檢視《道路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公路路線設計規範、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規範等。
■ 落實行人環境項目考評:市區及公路系統考評加重人行環境評比權重。
■ 建立「道路交通安全檢核」機制:全面滾動盤點及針對肇事原因分析與進行後續改善道路交通工程。

(二)教育面向—分齡分眾推廣停讓文化
■ 交安教育:從學校教育做起,將「行人優先、停讓文化」列為課程重點主軸,推廣「以人為本」的交通安全觀念。
■ 村里來開講:擴展至社會教育,強化「路老師」深入社區村里、路口及事故熱點向高齡者宣講。
■ 停讓你我他:透過中央及地方縣市政府分進合擊,推廣停讓文化。

(三)監理面向—要求駕駛人遵守規定
■ 違規矯正及講習換照:取得駕照1年內違規記點達一定點數者須參加道安講習、研議罰鍰大戶及違規紀錄嚴重者恢復定期換照。
■ 機車駕訓加倍推進:提供機車考照補助每人1,300元,共4萬個名額。
■ 機車道路安駕再提升:取得駕照後至駕訓班參加「道路安駕訓練」者,補助1,200元,共2,000個名額。
■ 違規清理及霸王車牌照追繳:不停讓行人先行者加強記點、違規計點累積期間將由6個月延長為1年、跨機關合作加速執行違規清理、辦理各項異動(如新領牌照、換照)時須結清違規、加強收繳註銷牌照(霸王車)。
■ 路口停讓安全有保障:要求公路及市區客運業者路口指差確認、申請補助須提出客運路口停讓安全教育訓練計畫、路口停讓行人指標納入評鑑。

(四)執法面向—遏止交通違規及降低肇事風險
■ 加強重點項目執法:包括路口不停讓行人、非號誌化路口未停車再開、人行道違規停車、取締道路障礙。
■ 路口科技執法:以路口不停讓行人、闖紅燈、占用機車停等區、不依標誌或標線行駛、機車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等為取締重點。

三、結語

每個人都是行人,也可能是駕駛人。面對行人安全與停讓文化的改善,政府責無旁貸,未來將持續透過精進道路設計、加速工程改善、扎根交通安全教育,全力落實行人優先的交通安全政策,加速改善行人安全環境,減少行人事故與死傷之發生,以回應社會大眾對於人行環境、通行安全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