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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 受理人民申請土地分區使用證明案件申辦須知
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 受理人民申請土地分區使用證明案件申辦須知
- 承辦單位:企劃經理科
- 聯絡電話:03-8621177
- 申請方式:臨櫃、郵寄或線上申請
- 申請資格:不限
- 所需費用:免費
- 應附證件:申請書。
- 作業時程:3日。
- 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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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一申請案限同一地段不同地號5筆土地,申請份數最多2份。
- 受理申請後原則3個工作天內核發證明書,不合格者辦理退件。
- 必要時會勘。
- 本使用分區證明書有效期間為6個月。
- 辦理流程:申請人送件 → 本處總收文掛號 → 承辦人受理開列證明書呈判 → 發文 → 取件(公文及證明書將郵寄至申請書所載通訊地址,如需來本處自取,請於申請書備註說明)。
- 為落實謄本減量使用及E化政府服務,本項申請免附地籍謄本或地籍圖,本處將至內政部「地政資訊網際網路服務─查詢系統」查核地籍圖謄本並據以開立證明書,若地籍資料有任何異動,則請重新申請辦理。
- 除可立即線上申請,或將申請書寄至「(972003)花蓮縣秀林鄉富世村富世291號 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收」,本處將於收到所有文件後立即為您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