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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管理部份】太魯閣國家公園內申請興建農舍可建規模為何?

依現行國家公園保護利用管制原則,太魯閣國家公園一般管制區農業用地,申請興建農舍者,其使用強度規定建蔽率不得超過10%,總樓地板面積不得超過495平方公尺,建築物高度不得超過三層或簷高10.5,地下層不得超過4公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