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位點山月吊橋預約
山月吊橋預約申請須知
開放預約時段
- (一)上午預約場次為09:00~09:45、11:00~11:45二場,下午預約場次為13:30~14:15、15:30~16:15二場,每場次45分鐘。
- (二)每月第1個、第3個週一為養護休橋日,不開放預約,如遇國定假日順延至隔日。
- (三)每一筆申請預約人數1至20人,每場次預約總人數上限250人。
- (四)參觀山月吊橋免收費。
申請辦法
- (一)於參觀前1天中午12時前至14天前至本處網站申請。
- (二)申請人於選取預約日期、時段後,依系統指示填寫聯絡人真實姓名、聯絡電話、電子信箱、預約人數等資料後,送出表單完成登記。
- (三)登記確定後本系統會以電子郵件傳送預約序號,請於1日內上網回傳完整參訪人員名冊才完成申請,名冊提交後即不得增加人數。回傳參訪人員名冊網址
- (四)本系統開放時間:24小時,更新時間為每日00:00更新。
取消預約及變更資料
注意事項
- (一)山月吊橋預約報到餘額開放現場排隊候補,請於每場次報到截止後依排隊順序遞補入場,額滿為止。
- (二)各預約場次時段開始前20分鐘開始受理報到,請聯絡人持身分證件代表至報到處出示預約證明文件及所有參訪人員身分證件查驗後領取參觀劵,再至查核入口憑劵入場。參觀劵限當日當場次有效。
- (三)超過該預約場次時段開始時間20分鐘後,將停止受理報到並關閉入口,停止入場,請特別注意時間。
- (四)如未依實填寫申請資料、未於期限內回傳參訪人員名單、以及冒用他人身分及預約資料者,本處有權逕行取消已受理之申請。
- (五)同聯絡人於同一申請日期未於期限內回傳參訪人員名冊者超過2筆(含)預約序號以上且未申請取消者,以及同一申請日期時段預約2筆(含)以上但回傳參訪名冊均未達預約名額者,將被視為惡意占用預約名額,本處1年內將不再受理該聯絡人之申請,已受理之申請案亦得逕行取消。
- (六)如遇颱風警報、豪雨特報、強風特報、公路管制或坍塌及其他突發性之重大事件致生吊橋參觀安全疑慮者,本處有權取消已受理之申請,無須另行通知。
- (七)服務洽詢電話:布洛灣管理站,03-8612528分機15。
預約申請及現場報到參考影片連結
山月吊橋參觀注意事項
- (一)為維護安全,山月吊橋設有容留量管制,額滿時將暫時停止進入,請遵守服務人員指示。
- (二)非開放時間嚴禁進入吊橋,擅自進入者後果自負,並將依國家公園法相關規定論處。
- (三)遇有強風、大雨、落雷及花蓮地區發生4級以上有感地震,或其他影響吊橋遊憩安全之狀況時,本處得隨時暫時停止開放。
- (四)為維護參觀品質及人員設施安全,禁止野餐、吸煙,並不得使用滑板及自行車,亦禁止攜帶寵物、爆裂物或其他可能造成設施損壞之物品。
- (五)參觀遊客如有明顯意識不清或酒醉行為者嚴禁進入,另患有心臟病、高血壓等疾病或有懼高症者,請自行斟酌身體狀況進入。
- (六)遊客進入吊橋參觀時嚴禁有跑跳、喧鬧、攀爬、搖晃、任意逗留及丟擲物品等行為,並應確實遵從管理人員引導以維安全,如違反前述規定,經勸導不聽者,管理人員得令其立即離開本區,停止參觀。
- (七)為顧及橋面上遊客安全及遊憩品質,山月吊橋禁止使用空拍機。
- (八)注意強風,在橋上請勿撐傘,並請注意您的帽子、雨傘與隨身物品。穿著高跟鞋請注意橋面木板間隙。
- (九)若因未遵守上述注意事項,造成傷亡或財物損失,本處概不負責;如造成公物損壞者,本處保留求償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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