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資蒐集同意聲明:
歡迎使用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以下簡稱本處)各項服務預約系統。當您完成申請預約時,即表示您願意以電子文件之方式行使法律所賦予同意之權利,並具有書面同意之效果。謹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八條第一項之規定,告知以下事項:
一、蒐集目的
本處為辦理各項預約服務之需,基於預約服務通知及聯繫使用,必須取得您的個人資料。
二、蒐集之個人資料類別
C001辨識個人者:姓名、電話、電子郵件、住址等資訊。
C003政府資料中之辨識者:身分證字號。
C011個人描述:性別。
三、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一) 期間: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存續期間、本處因服務或執行業務所必須之保存期間、依相關法令之保存所訂保存年限。
(二) 地區:臺灣。
(三) 對象:使用本預約系統各項服務申請者。
(四) 方式:
1.電子文件、紙本或其他合於當時科技之適當方式。
2.符合個資法規定之利用。
四、申請者得依法請求行使「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所規範之個人權利,包含查詢或請求閱覽、請求製給複製本、請求補充或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請求刪除。
五、提醒:本處預約系統系統基於上述原因而需蒐集、處理或利用報名者個人資料時,預約申請服務者可以自由選擇是否提供個人資料。若選擇不提供個人資料或提供不完全時,將有可能無法預約成功或收不到預約成功通知信及後續與預約服務相關之訊息。
六、本處得依法令或遵照主管機關、司法機關依法所為之要求,提供個人資料及相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