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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魯閣群泰雅人的文化與習俗

  • 發布日期:99-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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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單位
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
作者
許木柱
本報告闡述下列各有關的主題:   系統來源:本部分說明整個泰雅族可能的起源地,兩亞族及各群在臺灣的分佈與系統關係,最後將特別著重太魯閣群泰雅人自南投縣仁愛鄉合作村的托魯閣-托魯萬社( Torok-Tarowan )〔現已改名為平生部落〕往東北越過奇萊山,進入立霧溪流域的托博闊溪,最後更往立霧溪上、中游遷移,並形成太魯閣群的發展過程。   生態與經濟:本部分說明太魯閣群泰雅人所居住的立霧溪流域之生態環境,以及與此密切相關的生計類型,即以種植小米為主的山田燒墾和狩獵的經濟型態,最後並說明生態環境也影響泰雅族其他的社會、文化現象,如神話傳說、部落組織、歲時祭儀與人格特徵等。   神話與傳說:本部分收集太魯閣群泰雅族人的神話傳說,並據以分析其主題,此部分之探討將可用以瞭解泰雅人有關人類起源的說法、道德規範,以及價值觀等。   家族和親屬制度:在臺灣九大原住民族中,泰雅族一向以小家庭為特色,雖然泰雅人是父系社會,但在親屬地位方面,男女雙方的親屬則居於同等地位, 在家庭生活中,兩性的地位差距不大,此種現象可能與其生態環境有關。   婚姻制度:泰雅人盛行從夫居的一夫一妻制,傳統的婚姻方式最主要的者為聘禮婚,偶而行搶奪婚與交換婚。除婚姻類型外,本部分亦將說明泰雅人的擇偶條件、方式與禁婚範圍。   政治與部落制度:由於生態環境之影響,泰雅族各部落間較常為了獵場或其他原因而引起爭戰。其部落領袖之條件則往往以狩獵技術之優劣有關,而且常同時為親族之長;再加上具有共同的祖靈信仰,因而每一部落大多形成具有高度凝聚力的運作單位。   法律制度:泰雅人不成文的法律制度是建立在他們對祖靈的信仰與禁忌,以及社會會傳統習俗的禁制等兩個原則上。在違背祖靈的禁忌方面,有姦淫〔如近親通婚、通姦、強姦等〕、殺人、不孝、違犯農業或其他生產禁忌,以及違犯公共安全等罪行;與第二個原則有關的罪行包括傷害、偷竊、搶劫、縱火與歐鬥等,對這些罪行有關的制裁方式均予以探討。   超自然信仰與歲時祭儀:泰雅人最重要的超自然信仰是相信祖靈的存在與靈力。本報告探討泰雅人的宇宙觀,討論的重點包括祖靈信仰在整合泰雅社會與產生社會規範的功能。 在歲時祭儀方面,本研究討論較重要的幾種祭儀,如播種〔小米〕祭、收穫祭、豐年和獵首祭等,以及有關的禁忌。   生命禮俗:生命禮俗指一個人在一生中必須面臨的幾個重要關口所舉行的儀式,本報告探討說明泰雅人的出生、命名、婚禮,以及喪葬儀式與禁忌。   傳統工藝技術:探討泰雅人最著名的編織技術、狩獵方法和其他有關的工藝技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