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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報名至97年9月26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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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魯閣資訊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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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魯閣步道系統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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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魯閣國家公園園區內公路管制及健行步道開放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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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見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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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作業程序
 
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民意電子信箱(處長信箱)信件 處理作業程序
一、為有效處理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以下簡稱本處)民意電子信箱(處長信箱)信件,訂定本處理作業
 
程序。
二、本處民意電子信箱(處長信箱)帳號 tarokonp@taroko.gov.tw
三、收信及轉信程序由本處收發室於上班時間上、下午各收信至少一次以上,並由收發室承辦人(或當天之
 
代理人)轉信至相關各課、室、站信箱,轉信時並註明信件分類;或下載列印並掛文號送承辦課室辦
理。
四、民意電子信件依性質概分為下列三類:
    第一類:1、課、室、站應於收信之次日起三個工作天內直接回覆民眾。
                 2、個以上課、室、站者,各課、室、站應於收信之次日起三個工作天內回覆處長信箱。
                 3、涉及本處Q&A信件由各課、室、站回覆,並副知處長信箱。
     第二類:僅供研參而無需回覆。
     第三類:院長信箱、部長信箱及署長信箱交辦信件,各課、室、站應於收信之次日起二個工作天內辦理
                 完成,再由收發室彙整後回覆。

五、各類信件除三類之外,由各課、室、站主管依分層負責自行決定陳核奉可後回覆或逕行回覆;回覆民眾
 
來信,宜用語清晰易懂,並盡量親切、口語化。
六、為促進本處民意電子信箱(處長信箱)信件之處理時效,各課、室、站主管請指派代理人一名,負責收
 
發電子信件、管制處理時效等;代理人異動時,應主動通知收發室更新相關資料。
七、信件如需改分,請於收信後次個工作天內通知收發室。
八、回信時如有必要,請註明承辦人及聯絡電話,以便利來信民眾進一步查詢。
九、由收發室負責電子信件之列管與稽催,並針對逾期尚未辦結之信件通知各課室站主管儘速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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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 Taroko National Park‧地址:97253花蓮縣秀林鄉富世村富世291號地圖‧檢視日期:2008年08月28日
服務時間:上午08:30至下午4:45‧服務電話:(03)862-1100 ~ 6‧傳真:(03)8621263‧民意電子信箱:tarokonp@taroko.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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